一句话概括

阿联酋传承规划将已登记的 DIFC/ADGM 遗嘱(遗嘱自由+监护)、可绕开特留份的基金会,以及针对企业的公司架构相结合——协调之下,使个人与企业财富平稳一并传承。

家族因机遇、安全与税务迁居阿联酋,然后——可以理解地——把传承放在最后。这却是唯一一件在最需要之前都「看不见」的事。本文说明在阿联酋的家族如何构建一份既反映意愿、又防范默认结果、并让企业与家庭保持完整的传承规划。

规划所解决的问题

若有人在阿联酋身故而无规划,其阿联酋资产可能依默认原则分配,对部分遗产而言可能遵循以伊斯兰教法为基础的固定份额——且在遗产处理期间银行账户与资产可能被冻结。对一个国际家庭,尤其成员分居多地者,这是痛苦而可避免的处境。传承规划以清晰、可执行的结果取代不确定性。

各项工具

工具作用适合
已登记遗嘱(DIFC/ADGM)以遗嘱自由指定继承人;为未成年子女指定监护人个人资产、监护、非穆斯林
基金会(DIFC/ADGM)持有并隔离财富;延续性;绕开特留份;隐私核心财富、企业股权、跨境家庭
公司架构股份类别、股东安排、控制权与所有权分离经营性家族企业
家族章程+家族办公室跨代治理与执行规模较大的多代家族

遗嘱:遗嘱自由与监护

对非穆斯林而言,已登记的 DIFC 或 ADGM 遗嘱是自主指定受益人(而非接受默认分配)的直接路径——并且重要的是可为未成年子女指定监护人,这对为人父母者往往是采取行动的首要理由。两个中心的选择及遗嘱的处理方式,详见面向中国家庭的 DIFC 与 ADGM 遗嘱

基金会:控制、延续与特留份保护

DIFC 或 ADGM 基金会在生前及身后依其章程与细则持有资产。阿联酋普通法法院不会对基金会持有的资产适用外国特留份规则,故创立人的意愿得以贯彻。资产一经转入即隔离于个人债权人与继承主张之外,且就其所持资产无需经遗嘱认证即可传承。创立人可通过保留权力保有监督权。

遗嘱与基金会并用

二者并非取舍——多数家族两者并用。以基金会持有并保护核心财富与企业股权;以遗嘱涵盖基金会之外以个人名义持有的资产并指定监护人。一并起草即可无缝隙、无冲突地覆盖整份遗产。常见的错误是只有基金会而无涵盖个人资产的遗嘱,或遗嘱与基金会相互矛盾。

把企业纳入其中

对拥有企业的家族,传承不仅关乎由谁继承,更关乎由谁控制。阿联酋新规允许的多类别股份,让创始人可将经济所有权传给下一代而保留投票控制权,再以家族办公室治理并执行方案。个人与企业传承应作为一个整体来设计。

我们如何提供协助

Neo Legal 为在阿联酋与国际的家族构建协调一致的传承方案:已登记的 DIFC/ADGM 遗嘱、基金会、监护、公司与股份类别架构,以及维系全局的治理——不留任何缝隙。我们以中英文双语提供全程服务。

本文为截至 2026 年 7 月的一般性信息,不构成法律意见。传承结果取决于资产所在地、个人身份与具体情况,请在采取行动前寻求专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