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话概括

中国财富向阿联酋转移面临四个法律约束:印花税、个人所得税、外汇管理局的购汇限额与CRS信息交换。行之有效的路径是:移居前整理持股链条,规范地终止中国税务居民身份,再由DIFC/ADGM基金会等阿联酋架构承接家族财富。

四大约束

移居阿联酋的中国家庭(通常来自香港、深圳、上海或北京)面临四个法律约束,多数通用型顾问要么低估、要么忽略。

一、印花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2022年7月1日施行)整合并取代了1988年的印花税暂行条例。中国主体之间或涉及中国境内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按成交金额的0.05%征收印花税,双方均需缴纳。不动产转让、租赁与部分金融交易也在征收范围内,税率各异。

如果移居前的重组要把家族持有的股权装入一个中国控股架构,一笔5亿元人民币的股权按0.05%计,每方25万元,合计50万元。不算灾难性,但值得提前规划。

二、个人所得税(IIT)

依《个人所得税法》(2019年修订施行),中国税务居民(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无住所但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居住满183天)就全球所得纳税:综合所得适用3%至45%的累进税率,其他类别适用相应比例税率。

对移居家庭的陷阱在于「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这一测试的宽泛解释:持有中国户口、保有中国的家庭住所,或直系亲属常住中国,都可能被认定为「有住所」的证据,与本人实际居住地无关。

对赴阿联酋的家庭,务实的建议是:正式终止中国税务居民身份(包括有据可查地解除相关关联)、在一个可以自证的纳税年度完成退出,并确立一个清晰的截止日,自该日起适用阿联酋对全球所得零个税的地位。

三、外汇管理局的购汇限额

国家外汇管理局对每名中国居民公民适用每年5万美元的个人购汇便利化额度。超过额度需要有据可查的用途(留学、医疗、经认证的商业支出,或ODI境外直接投资项下的额度)。

我们见到的合法架构的现实路径包括:(一)经ODI(境外直接投资)批准、面向阿联酋业务的家庭合并投资;(二)家庭成员分年度的分拆安排;(三)基于真实阿联酋业务经营的底层业务开票;(四)由中国母公司向阿联酋居民运营子公司进行的公司FDI。另见财富从中国转移到阿联酋专文。

行不通的做法:结构性低开发票、虚报贸易流,或使用「飞钱」等非正式价值转移体系。2023年以来,中国与阿联酋金融情报部门都在加大审查力度。

四、共同申报准则(CRS)

中国于2017年实施CRS,阿联酋自2018年起为参与方。中国税务居民在阿联酋持有的银行、券商及部分保险账户,由阿联酋金融机构每年报送阿联酋联邦税务局,再交换至中国国家税务总局。

这里的变化不是交换本身(它已运行八年),而是中国对所获数据的分析能力日益精细。2024至2026年,我们看到针对经CRS追踪的未申报离岸持仓的积极执法,另见CRS与中国税务居民身份专文。

行之有效的架构

移居前的整理与时点安排

在正式终止中国税务居民身份之前,需要规划:哪些股权由个人直接持有、哪些经由中国控股公司持有;清理持股链条的中国印花税成本是多少;任何移居前处置的个税敞口有多大;以及某些收益是在退出前(税率更明确时)还是退出后变现。

中国税务居民身份的终止

干净的切割需要:(一)如相关,注销或不再续存中国户籍;(二)把家庭生活中心迁出中国;(三)实际离境天数越过183天门槛;(四)终止会维持居民身份的中国雇佣或董事职务;(五)取得阿联酋居留许可,并在可行时取得阿联酋税务居民证明。

阿联酋承接架构

中国税务居民身份终止后,由阿联酋架构承接财富:

  • DIFC基金会ADGM基金会承接多代家族财富:类信托的普通法载体,阿联酋税制下无委托人穿透,具独立法人资格。
  • 阿联酋家族办公室设于DIFC或ADGM,用于主动资本管理:DFSA/FSRA单一家族办公室制度,无一般客户群,除SFO登记外无额外牌照负担。
  • 阿联酋运营公司承接主动经营所得:合格自贸区人(QFZP)对合格所得适用0%,标准税率9%。
  • 阿联酋居留:家族主要成员经黄金签证(10年期)取得,另见中国公民黄金签证

FDI/ODI架构

涉及把资本从中国母公司投入阿联酋运营子公司时,最干净的路径是文件规范的ODI:完成适用的发改委与商务部核准或备案,外汇环节依SAFE规则经授权银行办理;注意国务院新的境外投资规定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路径应对照现行框架确认。这条路慢,但站得住脚,并为合法的跨境资本流动提供一条干净的长期通道。

应当避免的做法

  • 由移居中介在没有税务律师参与的情况下随手搭建的架构。
  • 把阿联酋居留当作中国税务居民身份的自动终止:并非如此。
  • 忽视CRS敞口:报送回中国的信息,最好与您的历史申报相互印证。
  • 为绕开外汇额度而做的低开发票安排。
  • 由中国居民委托人设立、却未就该信托在中国规则下属于被认可、透明还是不透明取得专业中国税务意见的信托。

本文为截至2026年9月的一般性信息,不构成法律、税务或财务意见。跨境财富转移与中国税务规则较为敏感且因人而异,请在采取行动前就两地的具体情况寻求专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