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公司就发行代币,项目与您之间就不存在独立的法律主体。购买者、交易对手、监管机构与税务机关都会把创始人视为发行人;多名创始人共同行事时,法律还可能将其认定为普通合伙,每个人都要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无论项目多小,公司都是最低要求;对2026年的大多数代币项目而言,BVI是设立这家公司的最佳地点。
我们几乎每周都会听到同一句话:「只是一个小项目,公司以后再设。」有时是Meme币,有时是背后已有数十万美元流动性的协议代币。理由总是项目太小、太早期或太去中心化,公司无关紧要。但法律不是这样运作的。法律在决定由谁负责之前,不会先问项目有多大,它只问是谁做的。没有公司,答案就是您本人。
没有公司会发生什么
公司是独立的法律主体。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持有资产、签订合同、收取款项、被起诉并承担纳税义务,股东对公司债务的责任以其出资为限。一旦没有公司,这些职能全部回落到项目背后的个人身上。
您就成为了发行人
每一个代币都必须有发行人。没有公司时,发行人就是部署合约、控制铸造、撰写白皮书并推广销售的人。关于供应量、用途、路线图、流动性或锁仓的每一项陈述,都是您个人作出的陈述;每一位声称依赖这些陈述的购买者,都可能直接向您个人索赔。
您的联合创始人就成为了合伙人
在大多数普通法体系下,两人或以上以营利为目的共同经营业务,无论是否有意,都构成合伙,不需要任何书面文件。普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索赔人可以向其中任何一人追讨全部金额,而不论错误由谁造成。
这并非理论推演。美国法院已将这一原则直接适用于代币项目:
- 在Sarcuni v bZx DAO(2023年)一案中,加州联邦法院允许原告以DAO及其代币持有人可能构成普通合伙为由继续起诉,使成员个人面临协议遭攻击所造成损失的索赔。
- 在CFTC v Ooki DAO(2023年)一案中,联邦法院认定DAO属于非法人团体,可因违反《商品交易法》承担责任,并作出缺席判决与民事罚款。
- 在Samuels v Lido DAO(2024年)一案中,加州联邦法院认定Lido DAO可能构成普通合伙,并允许原告继续向作为潜在合伙人的风险投资机构追诉。
身处迪拜、新加坡、香港或伦敦的创始人,不应把这些案件视为美国的特殊现象。它们所依据的合伙原则在大多数普通法法域都存在,而且无论代币在哪里发行,美国用户都可能购买。
您的个人资产面临风险
个人责任没有上限。针对个人的判决、监管罚款或税务评估,可以执行到其存款、房产与个人钱包。而公司的债权人,在通常情况下只能追索公司的资产。
市场不会与您合作
交易所、Launchpad、做市商、审计机构、托管机构与银行都会对实体进行KYB审核。大多数机构不会为由个人或未设立实体的一群人发行的代币提供上币、流动性、审计或银行服务。没有公司就上线,不仅风险更高,还会关闭您在几个月内就需要的合作渠道。
税务落在您个人身上
个人收到的代币销售款与金库分配,一般会在每位创始人的税务居民国按个人所得征税,且往往适用最高边际税率。把募集资金打入个人钱包,还可能在之后经手这些资金的每一家银行和交易所触发反洗钱审查。
项目没有真正的所有人
没有公司,代码、品牌、域名、金库多签钱包与未售出的代币都没有明确的所有人。创始人之间一旦出现分歧(这很常见),既没有股东协议,也没有归属(vesting)安排和争议解决机制,只剩下对同一批资产的相互争夺。
「只是一个Meme币而已」
项目规模不是抗辩理由。责任纠纷往往在币价下跌时出现,而跌得最快的,恰恰常是规模最小、投机性最强的项目。按募集金额计算,Meme币引发的「跑路」指控、持有人投诉与监管关注,几乎高于任何其他类别。代币类型决定您还需要什么,但从不改变您是否需要公司。
- Meme币:一家简单的公司是最低要求。由公司持有合约部署、流动性、品牌与社区渠道,并由公司作出(同时限定)持有人所依赖的陈述。
- 功能型代币:发行人是代币功能的提供方。访问权、平台条款与代币销售条款都需要有人承担,这应当是公司,而不是创始人个人。
- 治理代币与DAO:上述DAO案件针对的正是这类结构。公司或基金会为DAO提供法律外壳,使参与投票的代币持有人不至于成为无限责任业务的合伙人。
- L1原生代币:新公链通常需要一个基金会来管理协议与生态基金,再由一个发行主体负责创世分配、验证者激励与代币销售。资金规模大、周期长、参与者多,没有公司尤其危险。
- L2代币:同样适用,而且排序器收入、跨链桥风险与开发者资助都需要一个法律归属。由个人经营这些安排,正是合伙认定的风险所在。
- NFT、GameFi与社区代币:知识产权许可、游戏内经济与创作者分成都需要一个签约主体。
- 稳定币与现实世界资产(RWA)代币:公司只是起点。这类代币几乎都需要在此之上取得牌照或采用受监管的架构,两者都没有就上线,是风险最高的做法。
公司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
依法设立的公司,可以把项目的合同、资产、债务与税务和创始人个人隔离开来,这就是保护所在。但它并非刀枪不入,创始人应当了解其局限:
- 它不能使任何人免于对自身欺诈或故意虚假陈述承担责任。
- 董事仍负有法定义务,违反义务或在资不抵债时继续经营,可能需要个人承担责任。
- 许多国家的证券法可以追究控制发行人或推广未注册发行的个人,无论是否设立了公司。
- 如果公司实际上由创始人在本国经营,无论在哪里注册,都可能在当地被征税和监管。
因此,公司是第一步,而不是全部答案。代币需要正确定性,销售文件需要与代币的真实经济属性一致,团队所在地也需要提前规划。但没有公司,其余一切都无所依附。
为什么现在首选BVI
对2026年的大多数代币项目而言,BVI商业公司(BVI Business Company)是最稳妥的默认发行主体,理由很具体:
- 发行自有代币不属于VASP法案的登记范围。发行自有代币无需进行VASP登记,因为《2022年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法》规管的是为他人或代表他人提供的虚拟资产服务。一家仅从事创设与分发自有代币的公司,无需牌照即可存续和发行。
- 速度快。KYC资料齐全后,数个工作日内即可设立BVI公司。
- 无需出行。设立由BVI持牌注册代理人办理,董事与股东可身处世界任何地方,无需前往。详见远程设立代币发行主体。
- 税务中性。BVI不征收公司所得税与资本利得税,发行主体本身不会增加一层税负。
- 灵活的公司法。《2004年BVI商业公司法》允许在公司章程中写入代币发行授权、金库管控与治理机制。
- 市场信任的司法体系。源自英国的普通法、专门的商事法庭,以及以伦敦枢密院为终审法院。
- 市场熟悉BVI架构。交易所、Launchpad、投资人及其律师每周都会接触BVI代币发行主体,尽职调查与上币流程因此更快。
BVI并不是监管真空,我们也从不这样介绍它。具有分红权或赎回特征的代币,可能构成《证券与投资业务法》下的投资产品;稳定币涉及货币服务与吸收存款问题;承诺收益可能使金库被认定为基金。团队所在地与购买者所在地,与注册地同样重要。完整分析见英文版为什么代币选择在BVI发行。对于DAO或L1基金会,BVI发行主体常与开曼基金会公司搭配使用。
先设公司,再发代币
顺序很重要。公司应当在第一次公开发言、第一个钱包、第一笔预售分配和合约部署之前就已存在,这样每一个行为都属于公司,而不是您个人。实践中意味着:
- 设立发行主体,并采用为代币发行量身起草的公司章程。
- 将代码、品牌、域名与社交账号转让给公司。
- 与所有贡献者签订附归属安排的书面协议,使公司拥有其工作成果。
- 在发布白皮书之前完成代币定性分析。
- 通过公司进行销售、空投或上币,并以条款限定公司所作的承诺。
如果您已经在没有公司的情况下上线,现在补救并不算晚,但这属于修复而不是设立。公司可以设立,项目资产也可以转入公司,但个人此前已经产生的责任一般仍由个人承担。越早处理,需要修复的就越少。
中国内地的法律边界
中国内地对代币发行融资及虚拟货币相关业务实行严格禁止。本文所述架构适用于在中国内地以外合法开展业务的项目,在境外设立公司并不会使面向中国内地的相关活动变得合法。中国内地居民设立或控制境外公司,还可能涉及境外投资备案与外汇登记等要求,详见中国企业境外投资(ODI)指南。我们不就任何旨在规避中国内地法律的安排提供协助。
我们的经验
Neo Legal的律师自2015年起深耕数字资产领域,协助项目从零成长至数十亿美元市值。几乎每一个项目与我们的第一次沟通,都围绕同一个问题:由哪个主体发行代币、在哪里设立、如何获得保护。我们远程设立BVI代币发行主体,并一站式处理相关法律工作,从公司章程、代币定性,到销售文件与交易所上币法律意见书。中国事务部可全程以中文沟通。
常见问题
发币一定要先设立公司吗?
从技术上讲,个人可以直接部署代币,但不应这样做。没有公司,创始人会被视为发行人,并对购买者、交易对手、监管机构与税务机关承担个人责任;多名创始人共同行事时,还可能被认定为普通合伙,承担连带且无限的责任。
Meme币也需要公司吗?
需要。Meme币与其他代币面临同样的发行人问题,而且引发的跑路指控与持有人投诉比大多数类别更多。设立一家简单的公司来持有合约部署、流动性、品牌与社区渠道,是最低要求。
DAO会被认定为合伙吗?
会。美国联邦法院在Sarcuni v bZx DAO(2023年)与Samuels v Lido DAO(2024年)案中,允许原告以DAO及其参与者可能构成普通合伙为由继续起诉,并在CFTC v Ooki DAO(2023年)案中认定DAO可作为非法人团体承担责任。通常的解决方式是为DAO设立公司或基金会外壳。
设立公司能完全保护创始人免于个人责任吗?
不能。公司可以隔离项目的合同、资产与债务,但不能使任何人免于对自身欺诈或虚假陈述承担责任,董事仍负有法定义务,部分证券法也可以追究控制发行人的个人。公司是第一步,还需要正确的代币定性与规范的销售文件。
为什么BVI是设立代币发行主体的首选?
在BVI发行自有代币无需进行VASP登记,因为《2022年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法》规管的是为他人或代表他人提供的服务。BVI公司可在数个工作日内远程设立,无需前往,BVI不征收公司所得税,适用源自英国的普通法,并为交易所与投资人所熟悉。
代币已经上线了,还能补设公司吗?
可以,但这属于补救。公司可以设立,代码、品牌、金库与未售出的代币也可以转入公司,但创始人此前已产生的责任一般仍由个人承担。越早处理,需要化解的风险越少。
中国内地居民可以设立境外代币发行公司吗?
中国内地对代币发行融资及虚拟货币相关业务实行严格禁止,本文所述架构仅适用于在中国内地以外合法开展业务的项目;中国内地居民设立或控制境外公司还可能涉及境外投资备案与外汇登记。我们不就旨在规避中国内地法律的安排提供协助。
本文为截至所示日期的一般性信息,不构成法律意见。代币定性与牌照问题取决于每个项目的具体事实,请在依赖本文前与我们沟通。
